2023年11月2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盟企业Jungbunzlauer S.A.于2023年10月9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赤藓糖醇(Erythritol)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为糖或葡萄糖制成的四碳糖醇(多元醇)甜味剂,包括纯赤藓糖醇及含重量不超过10%其他产品的混合赤藓糖醇,纯赤藓糖醇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2905 49 00,混合赤藓糖醇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2106 90 92和ex 2106 90 98(TARIC编码为2905 49 00 15、2106 90 92 65和2106 90 98 15)。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预计初裁结果将于立案之日起7个月内发布,最长延期1个月;终裁结果将于立案之日起14个月内发布。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提交听证会申请、37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原文: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C_202301020
沙特阿拉伯对涉华磺化萘甲醛混凝土改性剂启动反倾销调查2023年11月20日,沙特外贸总局发布第AD-23-1号公告称,应沙特企业Methanol Chemicals Company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俄罗斯的磺化萘甲醛混凝土改性剂(Concrete improvers Sulfated Naphthalene Formaldehyde)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涉案产品的沙特税号为382440和290410。除另行延期外(最长6个月),终裁将于12个月内作出。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15日内进行应诉登记,37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听证会申请及调查问卷,调查问卷下载地址:https://gaft.gov.sa/ar/Pages/OngoingInvestigations-.aspx。依据沙特相关法律,沙特可于立案之日起60日后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措施不超过6个月。Trade Remedies DeputyshipGeneral Authority of Foreign Trade地址:General Authority of Foreign Trade, King Khalid Road, Riyadh, Kingdom of Saudi Arabia邮政编码:13714 P.O. Box: 5300网址:http://tres.gaft.gov.sa
2023年11月14日,泰国倾销和补贴审查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摩托车橡胶内胎(泰语:ยางในชนิดที่ใช้กับรถจักรยานยนต์,参考英语:Inner tubes of Rubber for Motorcycles)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泰国海关编码为4013.90.20。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2011年7月4日,泰国对华涉案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2012年11月28日,泰国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华涉案产品征收30.34%~112.51%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2017年11月29日,泰国商业部外贸厅对进口自中国的摩托车橡胶内胎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8年11月30日,泰国对该案作出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对华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维持原审税率不变,有效期5年,自2018年11月30日至2023年11月29日。(编译自:泰国商业部外贸厅贸易利益保护办公室官网)
原文:
https://thaitr.dft.go.th/storage/announcements/7MZ9Fb6eeLCkoaZ5BJoUpZ54T1QvhXRNVSygPlPV.pdf
2023年10月25日,泰国倾销和补贴审查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决定重新实施对原产于中国、韩国和欧盟的无锡钢板(泰语:สินค้าเหล็กแผ่นชุบหรือเคลือบด้วยโครเมียมทั้งชนิดเป็นม้วนและไม่เป็นม้วน,英语:Tin Free Steel)的反倾销措施,基于到岸价(CIF)征收反倾销税,税率分别为中国4.53%~24.73%、韩国3.95%~17.06%、欧盟18.52%(详细税率请参阅本案终裁公告)。该措施自2023年11月13日起生效。2020年5月7日,泰国对原产于中国、韩国和欧盟的无锡钢板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11月12日,泰国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韩国和欧盟的涉案产品基于到岸价(CIF)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自该措施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暂停对中国、韩国和欧盟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涂漆或层压或印刷的镀锌或镀铬钢板卷不在征税范围。涉案产品的泰国海关编码为7210.50.00.021、7210.50.00.022、7210.50.00.023、7210.50.00.024、7210.50.00.025、7210.50.00.026、7210.50.00.029、7210.50.00.090。2022年5月13日、2022年11月11日以及2023年5月11日,泰国先后三次延长暂停征税期限,最后一次延长至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0月25日,泰国倾销和补贴审查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决定重新实施对原产于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欧盟和韩国的镀锡钢板卷(泰语:เหล็กแผ่นชุบหรือเคลือบด้วยดีบุกทั้งชนิดเป็นม้วนและไม่เป็นม้วน,参考英语:Steel Sheets Plated or Coated with Tin in both Coils and Non Coils)的反倾销措施,基于到岸价(CIF)征收反倾销税,税率分别为中国大陆2.45%~17.46%、中国台湾地区4.28%~20.45%、欧盟5.82%、韩国8.71%~22.67%(详细税率请参阅本案终裁公告)。该措施自2023年11月13日起生效。2020年4月7日,泰国对原产于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欧盟和韩国的镀锡钢板卷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11月12日,泰国倾销和补贴审查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欧盟和韩国的涉案产品基于到岸价(CIF)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自该措施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暂停对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欧盟和韩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不包括涂漆、层压、压印的镀锡钢板卷。涉案产品的泰国海关编码为7210.12.90.021、7210.12.90.022、7210.12.90.023、7210.12.90.024、7210.12.90.025、7210.12.90.026、7210.12.90.029、7210.12.90.031、7210.12.90.032、7210.12.90.033、7210.12.90.034、7210.12.90.035、7210.12.90.036、7210.12.90.039和7210.12.90.090。2023年2月24日,泰国发布公告,修改对原产于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欧盟和韩国的镀锡钢板卷反倾销案原审终裁结果,将中国大陆企业粤海中粤(秦皇岛)马口铁工业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GDH Zhongyue POSCO (Qinhuangdao) Tinplate Industrial Co., Ltd.变更为GDH Zhongyue (Qinhuangdao) Tinplate Industrial Co.,Ltd.。2022年5月13日、2022年11月11日以及2023年5月11日,泰国先后三次延长暂停征税期限,最后一次延长至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