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点
2023年11月17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17/2023-Customs(ADD)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3年8月28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厚度在1.8毫米至8毫米之间、面积小于等于0.4平方米的家电用钢化玻璃(Toughened Glass for home appliances having thickness between 1.8 MM to 8 MM and area of 0.4 SqM or less)作出的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决定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0~243美元/吨(征税详情见本案终裁公告)。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70071900、70072900、70134900、70139900、70199000、70200019、70200029和70200090。以下产品不适用于本案的反倾销措施:用于器皿玻璃盖的钢化玻璃、用于电子开关和开关板面板的钢化玻璃、用于洗衣机的弧形彩色玻璃、用于双层玻璃窗(DGU)的钢化玻璃、圆顶形钢化玻璃、槽纹钢化玻璃。
2022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家电用钢化玻璃启动反倾销调查。此次调查的产品仅限于进口冰箱、炉灶面、OTG、微波炉、LED等家电用钢化玻璃,不包括用于汽车、建筑等的进口钢化玻璃。涉案产品主要用于生产各种器具,如煤气炉、冰箱、家用洗衣机、照明设备、炉灶面、烤箱、烤架、烟囱等。2023年8月28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70071900、70072100、70072900、70074900、70079900、70134900、70139900、70199090、70200019、70200029和70200090。
(编译自:印度中央间接税和关税委员会官网)
原文:https://taxinformation.cbic.gov.in/view-pdf/1009940/ENG/Notifications
2023年11月16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中国和马来西亚冷轧无缝不锈钢管(俄语:холоднодеформированные бесшовные трубы из нержавеющей стали)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终裁披露(参见第2023/383/AD11R4号公告),建议继续对中国和马来西亚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与此同时,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中国涉案产品反倾销期间复审终裁披露(参见第2023/381/AD11R3号公告),裁定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29.39%,建议调整现行反倾销税。涉案产品为圆形横截面的空心冷轧无缝不锈钢管(不包括铸铁),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7304 41 000 5和7304 41 000 8项下的产品。
利益相关方应于2023年11月30日前提交案件评述意见。
2011年11月25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原产自中国的冷轧无缝不锈钢管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2013年4月12日,欧亚经济委员会正式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19.15%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18年5月15日,涉案产品的税号为7304 41 000 9。2015年10月2日,涉案产品的税号变更为7304 41 000 5和7304 41 000 8。2017年4月21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原产自中国的涉案产品是否通过马来西亚转口进入欧亚经济联盟以规避反倾销税。2017年12月13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作出反规避终裁,开始对进口自马来西亚的冷轧无缝不锈钢管征收19.15%的反倾销税。此后,欧亚经济联盟对该案进行了一次日落复审调查,并于2018年12月11日将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了五年,至2023年12月10日。2023年3月3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启动期间复审调查,审查是否需要调整现行反倾销税。2023年3月6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启动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2023年9月26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将中国和马来西亚涉案产品现行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3月5日(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