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协会官方网站!

导航

贸易摩擦预警援助

【国际贸易摩擦预警援助】第130期

作者:时间:2023-11-20

   今日要点









印度决定对华家电用钢化玻璃征收反倾销税

2023年11月17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17/2023-Customs(ADD)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3年8月28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厚度在1.8毫米至8毫米之间、面积小于等于0.4平方米的家电用钢化玻璃(Toughened Glass for home appliances having thickness between 1.8 MM to 8 MM and area of 0.4 SqM or less)作出的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决定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0~243美元/吨(征税详情见本案终裁公告)。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70071900、70072900、70134900、70139900、70199000、70200019、70200029和70200090。以下产品不适用于本案的反倾销措施:用于器皿玻璃盖的钢化玻璃、用于电子开关和开关板面板的钢化玻璃、用于洗衣机的弧形彩色玻璃、用于双层玻璃窗(DGU)的钢化玻璃、圆顶形钢化玻璃、槽纹钢化玻璃。

2022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家电用钢化玻璃启动反倾销调查。此次调查的产品仅限于进口冰箱、炉灶面、OTG、微波炉、LED等家电用钢化玻璃,不包括用于汽车、建筑等的进口钢化玻璃。涉案产品主要用于生产各种器具,如煤气炉、冰箱、家用洗衣机、照明设备、炉灶面、烤箱、烤架、烟囱等。2023年8月28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70071900、70072100、70072900、70074900、70079900、70134900、70139900、70199090、70200019、70200029和70200090。

(编译自:印度中央间接税和关税委员会官网)

原文:https://taxinformation.cbic.gov.in/view-pdf/1009940/ENG/Notifications


海合会对自中国进口的铝合金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11月16日,海合会国际贸易反损害行为技术秘书局发布公告,对自中国进口的铝合金产品【涂漆和/或涂层、压扁或有纹理的铝合金板,厚度0.2毫米但不超过8毫米的薄板、带材或卷材(形状为矩形或正方形);Painted and/or coated, Flattened or grained Aluminum Alloys Plates, sheets, strips or coils, of a thickness of 0.2 mm but not exceeding 8 mm )(rectangular or square in Shape)】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合会统一关税税号为76061210;76061220;76061230。详情请联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电话010-63971860。海合会调查机关联系方式如下:
Faisal Al Muhideb
General Director of GCC- TSAIP
Secretariat General- Gulf Cooperation Council
Bureauof Technical Secretariat of Anti Injurious Practices in the International Trade
Email:tsad@gccsg.org
Phone:+966112551388, +966112551399,
Fax:+966 112810093


欧亚经济联盟发布涉华冷轧无缝不锈钢管反倾销复审终裁披露

2023年11月16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中国和马来西亚冷轧无缝不锈钢管(俄语:холоднодеформированные бесшовные трубы из нержавеющей стали)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终裁披露(参见第2023/383/AD11R4号公告),建议继续对中国和马来西亚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与此同时,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中国涉案产品反倾销期间复审终裁披露(参见第2023/381/AD11R3号公告),裁定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29.39%,建议调整现行反倾销税。涉案产品为圆形横截面的空心冷轧无缝不锈钢管(不包括铸铁),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7304 41 000 5和7304 41 000 8项下的产品。

利益相关方应于2023年11月30日前提交案件评述意见。

2011年11月25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原产自中国的冷轧无缝不锈钢管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2013年4月12日,欧亚经济委员会正式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19.15%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18年5月15日,涉案产品的税号为7304 41 000 9。2015年10月2日,涉案产品的税号变更为7304 41 000 5和7304 41 000 8。2017年4月21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原产自中国的涉案产品是否通过马来西亚转口进入欧亚经济联盟以规避反倾销税。2017年12月13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作出反规避终裁,开始对进口自马来西亚的冷轧无缝不锈钢管征收19.15%的反倾销税。此后,欧亚经济联盟对该案进行了一次日落复审调查,并于2018年12月11日将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了五年,至2023年12月10日。2023年3月3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启动期间复审调查,审查是否需要调整现行反倾销税。2023年3月6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启动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2023年9月26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将中国和马来西亚涉案产品现行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3月5日(含)。

(编译自:欧亚经济联盟官网)
原文:https://docs.eaeunion.org/docs/en-us/01441973/oa_16112023
https://docs.eaeunion.org/docs/en-us/01441971/oa_16112023

以上资料整理自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
审核:方雪松     
编辑:祝丹丹  
校对:石   莹


热门标签:

风控预警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