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要点
2024年10月28日,海湾合作委员会反国际贸易损害行为技术秘书局发布公告称,应阿联酋企业Emirates Float Glass LLC (UAE)申请,依据委员会第60/16AD/2024号决议,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伊朗的浮法玻璃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为非夹丝浮法玻璃板及抛光玻璃板,无论是否有吸收层、反射层或非反射层;产品用于建筑物的玻璃幕墙、阳台和窗户玻璃,商场和办公室货架,彩色或无色装饰幕墙、商场展示柜,以及汽车玻璃及家电玻璃。
2024年10月18日,印尼财政部发布2024年第71号公告,决定继续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H型钢和I型钢征收11.93%的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涉案产品为除热轧、热拔或挤压外未经进一步加工,高度不小于80毫米的非合金H型钢和I型钢。
2024年11月12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62号公告,应巴西国内企业Assa Abloy Brasil Indústria e Comércio Ltda、Pado S.A. Industrial, Comercial e Importadora和Stam Metalúrgica S.A.于2024年7月11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挂锁发起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锁体面板宽度在15毫米至75毫米之间。
2024年11月8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4/085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Capral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型材发起第三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
2024年11月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光学增白剂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中国大陆涉案产品以106.17%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将会导致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以6.19%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
2024年11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过硫酸盐作出第五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中国涉案产品以119.02%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
2024年11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香兰素作出反补贴初裁,初步裁定Jiaxing Guihua Chemical Import and Export Co., Ltd.和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均为27.33%。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5年3月24日作出反补贴终裁。
2024年11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印度、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热轧碳钢板作出第四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补贴税,将导致印度涉案产品的补贴以336.62%—360.23%的税率继续或再度发生、将导致印度尼西亚涉案产品的补贴以10.21%的税率继续或再度发生、将导致泰国涉案产品的补贴以2.38%的税率继续或再度发生。
2024年11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钢制丙烷气瓶作出第一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补贴税,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补贴以37.91%—142.37%的税率继续或再度发生。
2024年11月12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4年第1178号公告称,应阿根廷企业DISTRIBUIDORA COMERSUR S.A.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钢轮毂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为用于公共汽车、卡车、拖车和半挂车,公称直径大于等于444.5毫米(17.5英寸)但不超过622.33(24.5英寸)毫米、公称厚度大于等于152.4毫米(6英寸)的钢制轮毂。
2024年11月12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3011/QD-BCT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大陆、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台湾地区的冷轧不锈钢产品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否定性终裁,决定终止对中国大陆、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台湾地区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2024年11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钢丝衣架作出第三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中国涉案产品以187.25%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
2024年11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复合编织袋作出第三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补贴税,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补贴以83.34%—398.62%的税率继续或再度发生。
2024年11月11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24/2024-Customs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4年8月14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韩国和泰国的环氧氯丙烷作出的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为:中国0-216美元/吨,泰国298-327美元/吨,韩国274-557美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