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5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有涂层或无涂层纹理钢化玻璃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税额为进口商品报关价与最低限价的差额部分,最低现价分别为:中国673-677美元/吨,越南565美元/吨。涉案产品为透射率至少90.5%,厚度小于等于4.2毫米(含0.2毫米的公差)且至少一个边的尺寸大于1500毫米,无论是否涂层的钢化玻璃。2024年10月31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在官方日报发布2024年10月30日第325号公告称,应哥伦比亚企业FORMAPLAX S.A.S.和METAL ACRILATO S.A.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亚克力板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哥伦比亚税号为3920.51.00.00。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
哥伦比亚对华镀锌和镀铝锌石膏板用钢型材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4年10月31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在官方日报发布2024年10月30日第326号公告称,应哥伦比亚企业CONSORCIO METALÚRGICO NACIONAL S.A.S. - COLMENA S.A.S.和MANUFACTURAS S.A.S. – MATECSA S.A.S.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镀锌和镀铝锌石膏板用钢型材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阿根廷对涉华家用铝制散热器启动反倾销日落合并反规避复审调查2024年11月5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4年第1131号公告称,应阿根廷企业ACQUATERM S.R.L.和PEI S.A.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意大利的家用铝制散热器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应阿根廷企业ACQUATERM S.R.L.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启动反规避调查, 审查中国涉案产品是否经过轻微改变,以双金属散热器出口至阿根廷以规避反倾销税。
2024年10月31日,菲律宾贸工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水泥发起保障措施自主调查。本案调查期为2019年至2024年6月。涉及东盟税号2523.29.90和2523.90.00项下的产品。
2024年10月3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盟企业Balchem Italia Srl 和Taminco BV于2024年9月17日提出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氯化胆碱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欧盟CN编码为ex 2923 10 00、ex 2309 90 31、ex 2309 90 96、ex 2106和3824 99 96。本案初裁预计将于7个月内作出,最长不超过8个月。
2024年10月2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纯电动载人汽车作出反补贴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7.8%—35.3%的反补贴税。涉案产品的欧盟CN编码为8703 80 10(TARIC编码为8703 80 10 10)。
2024年11月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印度、泰国3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和的碳合金钢螺杆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碳合金钢螺杆发起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4年12月2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5年1月2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24年11月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可锻铸铁管附件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4年12月2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5年1月2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24年11月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不锈钢焊接压力管发起第三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不锈钢焊接压力管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4年12月2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5年1月2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24年10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台湾地区、泰国以及美国的聚氯乙烯悬浮树脂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2024年11月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立式金属文件柜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4年12月2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5年1月2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24年11月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制电线电缆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4年12月2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5年1月2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24年11月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钢钉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4年12月2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5年1月2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24年11月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床垫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4年12月2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5年1月2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24年10月17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第2024-17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PET树脂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7.00%和7.98%,措施实施以韩国企划财政部征税令为准。
2024年10月24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2822/QD-BCT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彩涂钢板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分别为中国0%-34.27%,韩国4.95%-19.25%,有效期为5年,自2024年10月24日至202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