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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摩擦预警援助

【国际贸易摩擦预警援助】第142期

作者:时间:2024-01-12

   今日要点









欧盟对涉华球扁钢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4年1月1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土耳其的球扁钢(Steel Bulb Flat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常熟市龙腾特种钢有限公司(Changshu Longteng Special Steel Co., Ltd.)及中国其他企业的反倾销税为23.0%、土耳其企业Türkiye Özkan Demir Çelik Sanayi A.Ş及土耳其其他企业的反倾销税为13.6%。涉案产品为宽度不超过204毫米的非合金球扁钢,涉及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ex 7216 50 91(TARIC编码为7216 50 91 1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1年10月1日~2022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
2022年11月14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和土耳其的球扁钢发起反倾销调查。2023年7月12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和土耳其的球扁钢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原文:

https://eur-lex.europa.eu/TodayOJ/fallbackOJ/ESEAL-L_202400209-sig-20240111024154543_immc/L_202400209EN.pdf


印度对华铝合金车轮毂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4年1月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铝合金车轮毂[Aluminium Alloy Road Wheels(ARW)]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0.23~1.71美元/千克,征税详情见附表。涉案产品为直径12 英寸至24英寸,无论是否有配件,用于机动车辆的锻造铝合金车轮毂或铝合金车轮毂。涉及印度海关编码870870的产品。本案反倾销措施不适用于直径12 英寸至24英寸之外的铝合金车轮毂以及用于两轮车的铝合金车轮毂。

2012年12月10日,印度对原产于中国、韩国和泰国的铸造铝合金车轮毂或铝合金车轮毂发起反倾销调查。2014年6月9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5年5月22日,印度财政部发布第21/2015-Customs(ADD) 号通报,决定对上述国家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分别为中国1.37~2.15美元/千克、韩国1.18美元/千克和泰国1.06美元/千克。

2018年8月10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韩国和泰国的铸造铝合金车轮毂或铝合金车轮毂进行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3月29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9年4月9日,印度财政部发布第17/2019 -Customs (ADD)号通报,决定继续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为中国0.08~2.15美元/千克、韩国1.18美元/千克和泰国1.06美元/千克,该措施有效期至2024年4月8日。

2021年9月1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铝合金车轮毂启动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2022年8月31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建议修改部分企业的反倾销税。2022年11月28日,印度财政部发布第30/2022 -Customs (ADD)号通报,决定提高下列涉案企业的反倾销税:1.经由中信戴卡集团出口涉案产品的5家生产商,其反倾销税由0.08美元/千克提高至1.073美元/千克,2.山东双王铝业有限公司(Shandong Shuang Wang Aluminium Industry Co Ltd.)的反倾销税由0.08美元/千克提高至0.34美元/千克。该措施有效期至2024年4月8日。

2023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Kosei Minda Aluminium Company Private Limited、Maxion Wheels Aluminium India Private Limited、Minda Kosei Aluminium Wheel Private Limited以及Steel Strips Wheel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铝合金车轮毂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为直径12 英寸至24英寸,无论是否有配件,用于机动车辆的锻造铝合金车轮毂或铝合金车轮毂。涉及印度海关编码8708.70的产品以及87087000、87082900、87089900、87149290、87149990、87089400项下的部分产品。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至2020年、2020年至2021年、2021年至2022年以及倾销调查期。

附表:印度对华铝合金车轮毂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征税表

图片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原文:https://egazette.gov.in/WriteReadData/2023/251221.pdf


巴西对涉华聚醚多元醇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4年1月5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Ministério 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ços/Secretaria de Comércio Exterior)发布2024年第1号公告称,应巴西国内企业Dow Brasil Sudeste Industrial Ltda.于2023年7月31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美国的分子量在300至4500克/摩尔之间且纯度等于或大于90%的聚醚多元醇,包括含最低且浓度90%的聚醚多元醇的混合物(葡萄牙语:polióis poliéteres com peso molecular entre 300 e 4.500 g/mol e grau de pureza igual ou superior a 90%, incluindo as blendas que atendam a um grau mínimo e inclusive de 90% de concentração dos polióis poliéteres incluídos no escopo)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3907.29.39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4月~2023年3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调查问卷将发送至各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其他国内生厂商,利益相关方应在收到问卷起30天内通过SEI电子信息系统(https://www.gov.br/economia/pt-br/acesso-a-informacao/sei/usuario-externo-1)提交答卷。

利益相关方可在调查启动之日起5个月内申请召开听证会。

有关案件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电话:+55 61 2027-7770

电子邮件:poliol@mdic.gov.br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原文:https://www.in.gov.br/en/web/dou/-/circular-n-1-de-4-de-janeiro-de-2024-53581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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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方雪松     
编辑:祝丹丹  
校对:石   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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