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要点
南非对进口钢扁轧制品作出保障措施初裁
2025年6月26日,世贸组织保障措施委员发布南非代表团向其提交的通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决定自2025年6月27日起对进口钢扁轧制品征收临时保障措施税,税率为从价税52.34%,征收期限为200天。具体产品如下:宽度为600mm或以上的铁、非合金钢扁轧制品,用铝锌合金包覆,镀层或涂层,厚度小于0.45mm,涉案产品的南非税号为7210.61.20和7210.61.30;宽度为600毫米或以上的其他合金钢扁轧制品,锌镀层或涂层,厚度小于0.45mm。
阿根廷对华保温瓶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5年6月26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5年第835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容量小于等于2.5升的不锈钢瓶胆保温瓶及其它等温容器以及容量小于等于2.5升的玻璃瓶胆保温瓶及其它等温容器作出反倾销第四次日落复审否定性终裁,决定终止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同时终止反倾销调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精制棕刚玉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2025年6月2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精制棕刚玉作出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措施继续有效。
欧亚经济委员会继续对华无缝钢管征收反倾销税
2025年6月24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5/442/AD27R1号公告,依据2025年6月24日欧亚经济委员会第56号决议,决定维持2019年第218号决议确定的反倾销税不变,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钢管征收15.50%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30年6月23日,涉案产品为外直径不超过650毫米(含),横截面为圆形的无缝耐腐蚀不锈钢管;与此同时,废止2024年12月17日第145号决议:关于将现行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9月24日(含)的决定。公告自2025年7月24日起生效。
巴基斯坦对华连铸坯材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5年6月20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36/2015/NTC/CCB/SSR/2025号公告称,应巴基斯坦生产商Amreli Steels Limited、Mughal Iron & Steel Industries Limited和Frontier Foundry Steel Private Limited于2025年4月30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连铸坯材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本案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为铁及非合金钢、合金钢的半成品。
土耳其对华合成及人造短纤维织物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5年6月23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5/11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及人造短纤维织物作出反倾销第四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维持2018年12月31日第2019/4号公告确定的反倾销税不变,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到岸价(CIF)44%的反倾销税。
土耳其对华不锈钢焊缝管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5年6月23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5/12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不锈钢焊缝管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维持2018年12月31日第2019/3号公告确定的反倾销税不变,继续对涉案产品以到岸价(CIF)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大陆企业佛山市广上不锈钢有限公为13.82%,Foshan Nanhai Qiuxun Stainless Steel Product Co., Ltd.和其他中国大陆企业均为20.50%;中国台湾地区企业YC Inox Co., Ltd.和Froch Enterprise Co., Ltd.为7.98%,其他中国台湾地区企业为11.50%。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马来西亚对涉华铁或非合金钢冷轧钢卷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5年6月21日,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及工业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韩国和越南的宽度大于等于1300毫米的冷轧钢卷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对中国和日本的涉案产品作出肯定性终裁,裁定对中国和日本的涉案产品继续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如下:中国生产商/出口商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为4.82%、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4.76%、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为8.74%、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26.38%,日本生产商/出口商为26.39%,该措施自2025年6月23日起生效,至2030年6月22日终止;同时对韩国和越南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否定性终裁,裁定自2025年6月23日起终止对韩国和越南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并且终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