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3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在官方公报发布第411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每平米重介于8克~70克的聚丙烯无纺布作出反倾销终裁,决定以最低限价的方式实施反倾销措施,当进口涉案产品的报关离岸价(FOB)低于最低限价2.58美元/千克(净重)时,将征收相当于最低限价与报关价差额的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告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涉案产品的哥伦比亚税号为5603.11.00.00和5603.12.90.00。
2024年12月24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半导体冷热箱作出第三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将会导致涉案产品的倾销和补贴继续或再度发生。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预计将于2025年6月2日前对本案作出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2024年12月26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环形碳素管线管作出第三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补贴税,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补贴以32.65%—40.05%的税率继续或再度发生。
2024年12月2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Inox India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液化天然气储气罐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7311 00 9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15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以及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2024年12月25日,越南工贸部发布2024年12月24日签署的第3453/QD-BCT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风塔及风电设备部件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的普遍生产商/出口商征收97%的反倾销税;与此同时,裁定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倾销幅度为0,决定不对该企业征收反倾销税。风塔的越南税号为7308.20.11和7308.20.19,风力发电设备部件的越南税号为8502.31.10和8502.31.20。措施自公告签署之日起15日后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土耳其对涉华冷轧钢板、镀锌钢板及彩涂板启动反倾销调查2024年12月25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4/41号公告称,应土耳其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冷轧钢板(未退火除外)、镀锌钢板及彩涂板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2024年12月25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4/40号公告称,应土耳其生产商Aksa Akrilik Kimya Sanayii A.Ş.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腈纶或变性腈纶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4年9月30日。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5501.30.00.00.0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马来西亚对涉华铁或非合金钢冷轧板卷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4年12月25日,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及工业部发布公告,应马来西亚国内生产企业Mycron Steel CRC Sdn. Bh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韩国和越南的宽度大于等于1300毫米的冷轧钢卷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不包括镀锡黑钢板和用于汽车及翅片式变压器终端的冷轧钢卷。本案终裁预计于立案之日起180天内作出。
2024年12月24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称,应墨西哥生产商Vasconia Brands, S.A. de C.V.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制高压锅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7615.10.02。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24年12月23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发布第410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钢绞股绳作出反倾销情势变迁复审终裁,决定调整2018年第259号公告确定的反倾销措施,调整如下:设定离岸价(FOB)3.36美元/千克的最低限价,对报关价低于最低限价的涉案产品征收相当于最低限价与报关价差额的反倾销税,措施的有效期与2021年第318号公告确定的期限一致。本案涉及哥伦比亚税号7312.10.90.00项下的产品。措施自公告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
2024年12月2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盟企业Kandelium Group GmbH于2024年11月5日提出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碳酸钡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欧盟CN编码为ex 2836 60 00(TARIC编码为2836 60 00 1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本案初裁预计将于7个月内作出,最长不超过8个月。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不可锻铸铁管附件作出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2024年12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进口自中国的不可锻铸铁管附件作出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措施继续有效。2024年12月20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77号公告,应巴西国内行业协会Associação Brasileira de Produtores de Fibras Artificiais e Sintéticas (ABRAFAS)于2024年7月31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大陆、韩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尼龙线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5402.31.11、5402.31.19和5402.45.2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4月至2024年3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2024年12月2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制餐具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193.9%-287.80%。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5年3月4日对本案作出反倾销终裁。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7615.10.7125项下产品。2024年12月1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钢铁协会提交的申请,对进口非合金和合金扁钢制品发起保障措施调查。此次调查的产品不包括冷轧晶粒取向电工钢(CRGO)、冷轧无取向电工钢(CRNO)卷材和薄板、电镀涂层锌钢、马口铁以及不锈钢。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7208、7209、7210、7211、7212、7225和7226。本案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2024年12月20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4/36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铬铁矿、菱镁矿和铬菱镁矿耐火砖作出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维持2018年9月5日第2018/28号公告确定的反倾销税不变,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200美元/吨的反倾销税。本案涉及土耳其税号6902.10.00.10.11、6902.10.00.10.12、6902.10.00.10.13和6815.91项下的产品,但不包括厚度在3毫米至30毫米之间的氧化镁建筑板。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2024年12月1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真空不锈钢保温瓶或其他不锈钢容器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1732美元/吨。涉案产品为不锈钢保温瓶和其他保温容器,如保温杯/马克杯、随身杯以及保温主体的玻璃水瓶/水壶和其他保温容器。涉及印度海关编码96170011、96170012和96170090项下的产品。本案的反倾销税不适用于饮水器、炖锅、保温午餐盒、冰桶/冰盒等容器以及无保温的单壁水杯、电热水壶和其他电动容器。
2024年12月20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4/424/AD27R1号公告称,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24年12月17日第145号决议,决定将现行15.50%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9月24日(含)。